按照学校招生方案的规定,请各教职工(包括专招人员)招有新生的,请分别于6月30日和7月20日下午6:00前,将所招学生名单报招办登记,招办会将数据报监审处,以作为招生结算的依据。为确保所招学生能按招生方案享受到优惠政策,请各招生人员按时报送数据,如不报或漏报将依据招生方案处理。
须登记的学生范围为已交学费但还未到校报到(待秋季入学)的新生。春季已经到校报到的学生不用交登记表,但要到招生就业办杨齐里打表签字确认。
招生登记表下载: 招生登记表(通用)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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